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与市场准入监管,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项督导组,对高新区辖区内主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此次督导聚焦批发市场这一关键流通环节,旨在通过压实开办者管理责任,筑牢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第一道安全防线。
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市场内部,对市场开办者的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入场查验、信息公示、快速检测及问题产品处置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重点检查了市场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履行对入场销售者经营资格的审查义务,并与之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是否按要求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并及时公示检测结果;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告。
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发现,高新区大部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意识有所增强,基本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管理工作。例如,部分市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入场销售者档案,配备了快检室并每日公示检测信息,对不合格产品能进行下架销毁处理。
督导也发现个别市场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够细化,日常巡查记录不够完整;二是对部分入场销售者的索证索票管理不够严格,溯源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快检的覆盖面和频次有待提高,风险预警能力需加强;四是食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不够常态化。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和指导,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要求。督导组强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阵地,市场开办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起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责任。
督导组要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督促市场开办者对照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二是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和场内销售者的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三是推动智慧监管,鼓励市场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入场查验、溯源管理、风险监测的效率和水平;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责任约谈等方式,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下一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的安全与品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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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0:59:16